| 關于嚴格貫徹落實《山東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登記報告辦法》的通知 |
| [字號:大 中 小] 2025-12-18 閱讀次數:80 |
解讀《山東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 投標登記報告辦法》
近日,省紀委監委機關、省發展改革委等18部門(單位)聯合印發了《山東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登記報告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建立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登記報告制度,是深化招標投標改革的重要舉措。通過建立該制度,對領導干部“打招呼”能夠形成有效約束,對凈化政治生態、促進招標投標領域規范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省紀委監委機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起草了《辦法》征求意見稿,組織有關專家進行了座談論證,向16市和省有關部門(單位)征求了意見,經有關部門(單位)會簽后,于9月30日以魯發改公管〔2025〕707號文件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十二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了適用范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和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二是明確了行為界定。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行為,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領導干部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以直接或者間接方式干預招標投標活動。 三是列舉了違規情形。通過梳理招標投標活動的標前、標中、標后三個環節的關鍵節點,列舉了20條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的主要情形。 四是明確了報告程序。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等發現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提供真實、有效證據。招標人、招標投標指導協調部門、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員,發現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的行為,應當如實登記報告。 五是明確了登記報告的處理處置。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對登記報告反映的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行為按有關規定分類處理處置。受處理情況,記入領導干部個人廉政檔案。 六是明確了報告責任。報告責任單位、責任人沒有如實登記報告或故意隱瞞不報的,倒查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七是明確了報告過程的法律和組織保護。登記報告責任人如實記錄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行為,受法律和組織保護,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登記報告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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