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暢通投訴渠道 管理意見 |
| [字號:大 中 小] 2024-06-30 閱讀次數:26 |
河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暢通投訴渠道 管理意見 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平、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通知》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河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投訴管理意見。 一、適用范圍: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 ?。ㄒ唬┙ㄖこ蹋菏侵父黝惤Y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ǘ┦姓こ蹋菏侵赋擎偟缆?/span>(橋涵)、公共交通、軌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等及其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 二、規模標準: 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 1、使用預算資金 200 萬元人民幣以上,并且該資金占投資額 10%以上的項目; 2、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金,并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二)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 1、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ㄈ┎粚儆趪曳梢幎ㄇ樾蔚拇笮突A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標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確有必要、嚴格限定的原則制訂,報國務院批準。 ?。ㄋ模┌磭乙幎ū仨氄袠朔秶鷥鹊捻椖?,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招標:(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400 萬元人民幣以上;(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三、監管及投訴重點: 投訴舉報管理工作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一)投訴舉報受理機構主要職責: 1、受理、交辦、轉送投訴舉報事項; 2、承辦上級和本級行政主管部門交由處理的投訴舉報; 3、跟蹤、督促、檢查投訴舉報辦理情況; 4、協調處理重要投訴舉報; 5、開展投訴舉報信息的匯總、分析、通報和回訪; 6、指導下級投訴舉報受理機構工作。 (二)投訴舉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屬于主管部門監管職責范圍的; 2、無明確投訴舉報對象或違法違規行為的; 3、應當依法通過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定途徑解決的; 4、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投訴舉報,投訴舉報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機構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投訴舉報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5、信訪終結的; 6、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受理的; 7、其它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受理機構及受理投訴舉報調查組人員應遵守以下工作準則: 1、與投訴舉報內容或人有直接關系的,應當回避; 2、不得將投訴舉報信息透露給被投訴舉報對象; 3、不得將本單位辦理投訴舉報的研究情況透露給投訴舉報人; 4、不得與無關人談論投訴舉報內容; 5、對需督辦投訴舉報件的調查處理結果,要實地核查處理情況。 (四)投訴地點及電話: 臨沂市河東區東興路與李公街交匯處政務大廈十二樓1213室,0539-7116936。 附:河東區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流程圖 河東區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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